国务院办公厅。全国“扫黄打非”工作小组隶属于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,教育部、中央编办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中央政法委、公安部、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(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)、最高人民法院、由中央宣传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(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)。